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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
文章出处:网责任编辑:作者:人气:-发表时间:2013-08-29 10:31:00

 证券代码:002643 证券简称:烟台万润(002643,股吧)公告编号:2013-029

  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

 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
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  重要提示:

  1、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、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。

  2、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。

  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
  1、会议召开时间:2013年8月28日(周三)上午10:30

  2、现场会议召开地点: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指山路11号公司本部办公楼六楼会议室

  3、会议召开方式:现场投票

  4、会议召集人:公司董事会

  5、会议主持人: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

  6、会议出席情况:

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,代表股份167,066,876股,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.58%;

  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。

  7、会议的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章程》”)以及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。

  二、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

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,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:

  1、审议通过了《烟台万润: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》。

  表决结果:167,066,876股同意(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%), 0股反对(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%), 0股弃权(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%)。

  三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

 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,并出具法律意见书。该法律意见书认为: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、召开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股东大会规则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;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、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;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、表决结果合法有效。

  四、备查文件

  1、烟台万润: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;

  2、烟台万润: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

  2013年8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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